一、各部門及個人發生的采購、差旅費、培訓費等一切涉及款項支付的活動,必須按要求索取正規票據,按學校相關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簽字審批,交會計中心審核無誤后辦理報銷。
二、索要票據應注意的問題:
1、票據面上必須有稅務監制章或財政監制章,收款單位財務章或發票專用章,印章必須清晰完整。
2、票據應為復寫形式,自動復寫或手工復寫均可。
3、票據所列各項內容如實填寫,填寫內容要求清晰完整準確,不得涂改。
4、各項內容具體要求:單位名稱應填寫全稱,中學應填寫“石家莊外國語學?!?,小學應填寫“石家莊外國語小學”,幼兒園應填寫“石家莊外國語小學附屬雙語幼兒園”;摘要要求簡明易懂,寫清單位及數量,用途要符合規定;計量單位、數量、單價、金額、合計數相互關系對應,內容完整,計算準確,數字大小寫要求正確一致;如果采購品種較多,可另附蓋有對方單位財務章的貨物明細單;凡從超市購物必須附購物小票。
三、資金支出除差旅費、培訓費及千元以下零星采購可借現金外一律使用支票辦理支付。索取票據應特別注意以下兩點:
1、現金采購發票金額不得超過千元。
2、支票必須一張支票對應一張發票。
四、票據的簽字審批。必須按照學校資金支出管理制度進行。經手人應在票據背后簽注“經手人:XXX”字樣(自動復寫票據可寫正面)。一般情況經部門主任、主管校長和財務校長簽字,圖書及音像資料須經管理員簽字,差旅、招待、油費、過路過橋費、培訓及進修學費、固定資產須由管理中心人員簽字。
五、會計中心對審批后的票據進行審核,審核無誤辦理報銷。如票據本身或簽字有問題,會計中心負責解釋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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