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檢查和排查督導制度
為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、消除隱患、凈化校園,特此明確安全檢查、排查制度,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。
一.學校保安巡查人員做好校園建筑設施、消防及治安情況的巡查,每小時巡視一遍,實行晝夜巡邏,確保重點部位的安全,并做好記錄。
二.巡邏人員要與門衛密切配合,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、嚴防一切案件的發生。
三.巡邏人員在巡查中發現不論采用什么手段進入校園的可疑人員,隨時逐出校園。
四.每月十五日前后組織保安人員對全校公共場所 消防器材,安全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,各部要對所管區域進行安全檢查,發現隱患,工作漏洞要及時妥善,處理并報告。
五.學校安全保衛機構對各部安全工作和管理要隨時進行檢查、督導。
六.教務處每周要對學校食堂食品衛生進行一次抽查,保證師生飲食安全。
七.每逢放假時,各部要進行一次安全檢查、檢查情況交學校后勤物業,保安對各部封、鎖門、用電器斷電、單身宿舍斷電情況進行檢查。
八.開學前,各部要對所管區域,進行安全檢查,保安要對公共場所進行全面檢查,并對各部檢查情況進行抽查,所有檢查結果都要上報學校后勤物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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